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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顾国家法令 违规顶风作案

1998-07-19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戴自更 中国青年报记者 林炜 南方日报记者 朱德付 我有话说

7月18日上午,河南医科大学出版社的谷新平科长和黄河水利出版社的顾业卿,代表参加广州博览会(下称广博)图书展的21家参展商,给广东科创展览有限公司(下称科创)出具了一张证明。“证明”称:广州国际展览公司总经理李腾熙已答应,在3天内由国际展览公司退还参展出版社的摊位费。

科创的总经理汪强说,他这是为了“澄清被歪曲了的事实”而采取的第一个步骤。

事情源于这天上午本地出版的几家报纸对广博违规举办书展事件进展的报道。这些报纸根据广博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在17日晚上的传媒通气会上所说的“事件真相”称:“科创在未经委托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印刷招展书”,“向全国各地的出版社进行招展”,“后来新闻出版部门进行了干预,但科创仍然进行招展活动”。据此,组委会认为,违规的书展之所以在有关主管部门多次干预后还能继续登台,是广博的招展商之一的科创公司背着组委会造成的,组委会对此只负有“监控不力”的责任。责任“分清”后,组委会提出了对事件的处理意见:“严厉责成科创公司在7月20日前如数退还书展参展商的摊位款,并赔礼道歉。”

可到了台下,“被严厉责成退款”的“责任人”却变成了广博的主要承办单位之一——贸促会广州分会(该会设有广博工作部,李腾熙任部长)属下的广州国际展览公司,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地方主办的博览会,竟然罔顾国家法令,坚持违规举办图书展,开了地方不理会国家有关图书市场管理的规定而顶风作案的先例,使权威、严肃的国家法令受到挑战。这出戏是如何“冲破层层阻力”而最终出台的,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

然而,参展商的这一纸证明,无异于给组委会刚刚向社会“澄清”的事件“真相”罩上了一层迷雾。

事情发生后,众多记者追问:“既然国家新闻出版署早已发文制止,为什么广博还顶风坚持要办书展?”广博组委会一再坚持着其在记者通气会上的说法,并数次向抗议的参展商声称,“科创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其行为是商业欺诈”,“书展是科创公司承办的,他们把组委会都给蒙了”。但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发行处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作为招展商,科创不可能瞒着组委会在广博的场地内举办这个全国性的书展。

几经周折,我们终于在17日下午6时找到了被李腾熙数次告知“不知所踪”的科创公司总经理汪强。他向我们提供了两份材料:科创与贸促会广州分会广博工作部签订了招展协议书和广博图书展馆的招展书。协议书上和招展书上都明确写着,广博图书展馆的承办单位是广州市贸促会和广州市出版工作者协会(后者后来退出),图书展馆的立项报批由广州市贸促会负责,科创公司则负责代印招展书(规定了内容)和招展,并代贸促会收取每位参展人员的300元会务费。

此外,汪强还向我们提供了广博组委会人员李腾熙对图书展馆招展书修改的底稿(李曾数次对记者指科创印制的招展书没有经过组委会的审定)。

汪强向我们讲述了他们为什么“顶风违规办展”的因由。他说,当科创风闻书展未获批准时,曾数次请示组委会是否要停止招展工作,但李腾熙都对他说:“你放心,我们是政府办的博览会,没有批准不了的事”,后来,李腾熙又找来两份有关举办国内展览会的规定文件,说是没有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批准也同样可以办书展,“直到博览会开幕的前几天,一位参展商给我传来了一份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广博书展的文件,我还请示组委会是否要停止图书馆的展出,但李腾熙还是答复说照常进行”。

以上为记者对广博图书展销事件的调查。谁说的是真相,相信人们自会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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